一、政策依据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1〕14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琼人发〔2021〕146号)。
二、服务对象
申请就业见习基地认定的各类用人单位。
就业见习是指为帮助缺乏工作经验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获得相应工作经历而开展的实践训练活动。
就业见习基地是指依托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等)建立,经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认定,为见习人员提供实践训练岗位的场所。
三、申请条件
申请设立见习基地的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我省及各市县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设立的见习基地两年内持续提供的岗位数应达到10个以上;事业单位设立的见习基地,两年内持续提供的岗位数应达到5个以上;
(三)无违规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相关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官网等公共信息平台查询无违规信息,经营状况良好,用工合法合规;
(四)有见习帮教师资力量,能为见习人员提供就业见习岗位工资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劳动安全条件,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五)入驻我省各类产业园区、孵化基地的企业设立就业见习基地,如达不到见习岗位设定条件的,可以依托产业园区、孵化基地为单位,按照权属关系向相应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六)在我省注册登记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承诺已获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以总公司名义申请设立就业见习基地。
四、办理材料
申请就业见习基地认定,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线下办理需提供海南省就业见习基地设立申请表,线上办理在办理页面填写有关信息;
(二)见习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上年度单位财务报表。
注:海南省就业见习基地设立申请表,可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hrss.hainan.gov.cn)首页“下载专区”下载。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向属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窗口或网上平台,提出就业见习基地认定申请。
(二)受理
工作人员查看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三)审核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
(四)授牌
审核通过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授予申请基地“海南省就业见习基地”或“海南省××市(县)就业见习基地”牌匾。
(五)公布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通过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六、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内。
七、办理途径
线下办理: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窗口。
线上办理: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
八、咨询电话
0898-83662209。
九、监督电话
0898-12345。
版权所有©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83668261 政府综合服务热线:0898-12345
琼ICP备0500004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90002 琼公网安备46902902000002号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83668261
政府综合服务热线:0898-12345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9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