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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保亭县毛感乡南春行政村村庄规划(修编)草案(村内公示稿)》的公示

索  引  号:008241159/2024-00061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保亭县毛感乡 成文日期:2024年04月19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9日 发布机构:

《保亭县毛感乡南春行政村村庄规划(修编)草案(村内公示稿)》的公示

为做好村庄规划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毛感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保亭县毛感乡南春行政村村庄规划(修编)》。根据《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村庄规划应当报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批。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村内公示村庄规划草案,并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公示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为广泛征求利害关系人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30个自然日(2024年4月19日至此2024年5月18日)

二、公示地点:

保亭县人民政府网(www.hfsj168.com)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到:mgxzf0177@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毛感乡人民政府,邮政编码:572322。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和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乡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四、咨询电话:18518412134 联系人:曹佳楠

附件:保亭县毛感乡南春行政村村庄规划草案(村内公示稿)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毛感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9日


保亭县毛感乡南春行政村村庄规划草案(村内公示稿).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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