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24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公开
索 引 号:681179156/2024-00001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2024年02月19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19日 发布机构:2024年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
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单位收支总表
八、 单位收入总表
九、 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政务服务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协助起草综合性和职责范围内政务服务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以及进驻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效能监督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对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管理;负责拟定窗口服务标准,监督规范窗口政务服务行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负责对窗口办件情况进行效能督查、统计和分析。
(三)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及各进驻窗口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办公设备的维护及系统软件升级等管理服务工作,保障政务服务工作高效、规范、有序运作。
(四)协助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负责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日常工作;协助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接“放管服 ”有关事务性工作,协助编制、 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动态管理工作。
(五) 协助“互联网+监管”系统运行管理工作,协助归集、分析、管理全县各级监管部门监管结果数据。
(六)协助全县政务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管理工作; 协助全县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及非密级网络资源整合;配合推动全县大数据资源开发和共享。
(七)负责受理和协调处理涉及对县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窗口的投诉、举报以及来信来访工作。
(八)负责窗口人员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对窗口业务人员的思想素质教育、业务培训和日常考核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92.64万元。其中,收入总计346.3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346.3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346.3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6.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6万元。
二、关于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6.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1.92万元,主要是减少了12345热线分平台运行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6.21万元,占8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01万元,占6%;卫生健康(类)支出16.84万元,占5%;住房保障(类)支出12.26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18.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90.21万元,主要是2023年年初预算编制时出错,后调整支出功能分类,所以导致预算减少。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77.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7.38万元,主要是2023年年初预算编制时出错,后调整支出功能分类,所以导致预算增加。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4.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82万元,主要是新增三名在编人员,导致社保增加。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4万元,主要是新增三名在编人员,导致社保增加。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6.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23万元,主要是新增三名在编人员,导致社保增加。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0.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22万元,主要是新增三名在编人员,导致社保增加。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2.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26万元,主要是新增三名在编人员,导致住房公积金增加。
三、关于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68.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7.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
公用经费21.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7%。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压减。公务车保有量1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2024年无接待计划。
(二)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计划接待0批0人。
五、关于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692.64万元。
七、关于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346.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6.32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1.92万元,主要是减少了12345热线分平台运行经费。
八、关于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34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94万元,占49%;项目支出177.38万元,占51%。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1.92万元,主要是减少了12345热线分平台运行经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9.31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13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346.3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本单位重点项目13个,均实行绩效模板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346.3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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