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邮箱 移动应用 微信 APP下载 无障碍 关怀版

首页 > 信息公开专栏

标题:2024年保亭县林业局预算

索  引  号:428815921/2024-00011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保亭县林业局 成文日期:2024年02月19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19日 发布机构:



2024保亭林业局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亭县林业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这部分内容)

第二部分 保亭县业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保亭林业局收支总表

八、 保亭县林业局收入总表

九、 保亭县林业局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保亭县林业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业局概况

主要职能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隶属县人民政府管理,为正科级行政单位,主管全县林业工作。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政策措施,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相关工作、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政策措施。

    (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林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研究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的意见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方案、规划、标准,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三)组织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四)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组织实施《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体规划》林地保护利用专篇;指导全县公益林区划界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全县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全县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贯彻执行相关国家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指导林长制、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 制等林业工作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和考核。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协调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编制并上报省林业局发布本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者采集、驯养繁殖或者培植、经营利用,按照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本县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贯彻执行相关国家标准。协调组织做好我县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照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落实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管理工作。

   (八)负责执行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落实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 开展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全县林业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行业监督管理责任。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区林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中央、省、县级下达林业专项资金和林业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国家下达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申报国家、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林业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本县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本县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履行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林业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林业局本级

2. 林业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林业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保亭县林业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保亭县林业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林业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719.52万元。其中,收入总计5859.7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5291.92万元、上年结转267.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30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5859.76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4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25.11万元、城乡支出300万元农林水支出4351.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93万元。

二、关于保亭县林业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林业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591.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7.17万元,主要是压减非重要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81万元,占0.49%;卫生健康(类)支出39.46万元,占0.67%;节能环保(类)支出1125.11万元,占19.2%;城乡社区(类)支出300万元,占5.12%;农林水(类)支出4351.4574.26%住房保障(类)支出14.93万元0.2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8.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83万元,比上年预算持平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30.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万元,主要是社保基数调整。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0万元,主要是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涉农资金项目

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2024预算数为366.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78.55主要压减生态护林员经费

8.节能环保支出(类)森林保护修复森林管护2024预算528.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91.91万元,主要是2024新增森林管护人员

9.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政运行2024预算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8万元,主要是新增项目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2024年预算数为139.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87万元,主要是压减非重要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024年预算数为3945.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9.01万元,主要是压减非重要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4年预算数为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7.32万元,主要是压减非重要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31.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3.62万元,主要是压减非重要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4.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关于保亭县林业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林业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23.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6.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交通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27.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保亭县林业局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林业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4.3万元),与年预算较年预算下降28.33%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公务用车运行费定额标准下降。公务车保有量2辆,计划购置0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较年预算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减少林业接待

(二)林业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保亭县林业局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林业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20万元,主要是压减非重要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00万元,占70.58%。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20万元,主要是压减非重要支出。

六、关于保亭县林业局2024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林业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结转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林业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1719.52万元。

七、关于保亭县林业局2024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林业局2024年收入预算5859.7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67.85万元,占4.58%;经费拨款收入5291.92万元,占90.3%;政府性基金收入300万元,占5.12%。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48.84万元,主要是压减非重要支出

八、关于保亭县林业2024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林业局2024年支出预算555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91万元,占4.03%;项目支出53335.85万元,占95.97%。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28.84万元,主要是压减非重要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2024林业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5.3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林业局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林业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林业局单位23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5559.76万元、政府性基金300万元。

本单位重点项目1个,均实行绩效模板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335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预算公开表.xlsx

微信
X
分享到: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83668261   政府综合服务热线:0898-12345

琼ICP备0500004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90002     琼公网安备46902902000002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