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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428815921/2024-00009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保亭县林业局 成文日期:2024年01月31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31日 发布机构: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精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设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抓好政务公开任务落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包括选聘公告、征求意见稿、林长制分工、中标公示及部门决算公开、单位预算等等方面的内容。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1件和申诉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摆在突出位置,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局务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监督保障。充分发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作用,依法履行公开具体职责,不断提升林业工作透明度,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分类不准确、内容不完整、发布不规范的及时进行了查纠,并积极整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根据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我局仅口头答复无公开的具体时间及相关文件,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未对群众进行书面答复。

改进情况: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书面答复;二是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公民知情权,做到及时回应,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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