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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4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预算

索  引  号:ylbzj/2024-00031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保亭县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2024年02月20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0日 发布机构:


目录

第一部分 保亭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保亭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保亭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亭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有关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工作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和发展战略、研究推进医疗保障改革。

(三)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四)贯彻执行省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本县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全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五)贯彻执行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六)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七)贯彻执行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八)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全县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九)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县、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落实推进全县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和“四级协同、分级诊疗”的医联体创新发展。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责分工。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医联体创新发展,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第二部分 保亭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部分内容部门单位预算公开


第三部分 保亭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保亭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保亭县医疗保障局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05.36万元。其中,收入总计352.6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73.05万元、上年结转79.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352.6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2.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9.14元、住房保障支出8.6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保亭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保亭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2.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32.83万元,主要是减少2024年财政供养人员健康体检经费,2024年体检工作由各单位列入单位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3万元,占4.23%;卫生健康支出329.14万元,占93.32%;住房保障支出8.60万元,占2.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6万元,主要是2023年与2024人员在职财政供养人员持平,主要2023年2名同事正常晋升。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98万元,比上年增加0.73万元,主要2023年2名同事正常晋升。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77万元,主要2023年2名同事正常晋升。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7.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48万元,主要2023年2名同事正常晋升。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87.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26万元,主要增加设备购置经费、办公室经费,行政运行预算数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8.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85,主要增加编外人员预算数,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数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41.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1.24万元,此专项资金是上年结转资金,因预算资金紧张,未及时拨付,信息化建设预算数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125.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6万元,主要是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1名公益岗补贴打算卫生人员)、邮电费等经费,该类经费纳入本年度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4.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73.5万元,主要2024年体健康体检预算数列入各单位预算数,减少在职财政供养人员体检预算数。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8.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6万元,主要2023年2名同事正常晋升,住房公积金预算数增加。

三、关于保亭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保亭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22.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6.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

公用经费16.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保亭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保亭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安排的0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0团组:目的地为0,人数为0人,天数为0天,主要任务为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与上年预算较上年预算下降-40%。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认真落实中央和我县压减一般性支出及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压减公务用车待经费预算。

公务车保有量1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8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计划接待5批45人。

(二)保亭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保亭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保亭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保亭县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保亭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705.36万元。

七、关关于保亭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保亭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收入预算352.6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9.63万元,占22.58%;经费拨款收入273.05万元,占77.42%;比上年预算数增减少233.16万元,主要是减少2024年财政供养人员健康体检经费,2024年体检工作由各单位列入单位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八、关于保亭县2024年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保亭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支出预算35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63万元,占34.78%;项目支出230.05万元,占65.23%。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33.16万元,主要是减少2024年财政供养人员健康体检经费、委托业务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保亭县医疗保障局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9.6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保亭县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亭县医疗保障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保亭县医疗保障局16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73.0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本单位重点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保亭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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